外籍学生补贴标准?
为保障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9月1日起,调整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并对其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的负担办法作相应的改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凡享受我国政府全额奖学金的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人民币800元,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1100元,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1400元。
二、在华学习时间满一学年的学生,第一个月加发一次性安置费600元;学习时间不满一学年的学生,第一个月加发一次性安置费300元。
三、奖学金生活费标准调整后,享受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的生活用水、用电以及打电话的费用将逐步改由留学生本人自理。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高教厅)会同财政厅(局)、物价局制定,并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备案。各地及有关高等学校不得增加上述规定项目以外的收费项目,亦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根据来青留学生学历层次,奖学金资助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年;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人•年;
(三)本科学历生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四)本科学历互换生奖学金,按中外双方协议标准执行。尚未确定协议标准的,以全额资助36800元/人•年标准执行。
奖学金用于资助来青留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等配备。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不再享受本奖学金。
中国对外国留学生补助
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到外国留学的补助通常是指公费留学。即是指由政府提供留学资金的留学方式。公费留学的申请人要向教育部提交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教育部会直接向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留学费用。申报条件是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资助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交际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外籍学生陪读是真的吗?
外籍学生陪读是存在的,通常是指外国留学生的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等)随同留学生一起到中国留学辅导生活,这些家庭成员将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陪读签证。外籍学生的家庭成员通常不能在中国从事任何就业或经营活动,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陪同和照顾留学生的生活,帮助留学生更好地适应中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需要指出的是,外籍学生的家庭成员获得陪读签证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的,包括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缴纳相关费用等。同时,学校通常也要求留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如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外籍学生的家庭成员获得的陪读签证不允许在中国从事任何工作或商业活动,否则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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